敬和慈悲
各人有各人的福報,各人有各人的因緣,他人不會把我們的福報享受掉,他人也有自己的福報。能抱持這種態度,就不會你排斥我、我排斥你,而能安住在同一個道場裡。無論有理無理都不跟人爭。能夠講理就講,如果對方不講理,那還有什麼好講的呢?我們學佛的人最好是不爭理,爭理是沒有智慧的行為。你有智慧,你不起煩惱,你有慈悲,你也不起煩惱,慈悲與智慧才是我們要遵守的道理。修行人是我跟人和,而不是要人來跟我和;我尊重你的看法,你要我如何就如何,不會為表達自己的想法而跟人爭論。因為大家的目的都只是為了把事情做好,不是為了爭面子。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摘錄自《聖嚴法師教淨土法門》《阿彌陀經》講記-何謂僧
文/聖嚴法師 圖/Jane Wu
「僧」是僧伽的略稱,在梵文原來是多數人在一起的意思,意指一個一個的團體,也就是「眾」。其運用範圍相當廣泛,譬如男的叫男眾、女的是女眾,出家的叫出家眾、在家的是在家眾,少的叫小眾、多的是大眾,聖人叫聖眾、菩薩是菩薩眾。但是在這裡是專指住持佛法的僧,也就是比丘僧。但不是烏合之眾,只有依六和敬法為共住規約的才叫作出家僧眾。
比丘僧的規範,有理和與事和,理和要同證,事和則有六和敬,唯有做到理和與事和,才是和合僧,也才是僧的意思。
(a)理和同證
這個理就是教理行果的理,與教是相對的。教是能詮的法,理是所詮的法。也就是說,能解釋的是教,被解釋的是理;可是理並不能只用解釋的,而是要我們去實證。通常稱為開悟,就是證悟,西藏人則叫作證量。
因此,和合眾就是要理和同證、同證解脫法。解脫法究竟是什麼?是見理、實證理,體驗到理是什麼。理就是佛性,就是真如、空性,所謂畢竟空、究竟空,也就是實相無相,無相的實相就是理。其實講來講去都還是教,而不是理,因為理是要去實證的。
(b)六和敬
身和同住:大家同住在一個道場裡,不會你妨礙我、我妨礙你,你放不下我、我放不下你。如果你覺得我是多餘的,我覺得你是個累贅,就不是身和同住了。其實「一個羅漢一份齋」、「一個蘿蔔一個坑」,各人有各人的福報,各人有各人的因緣,所以與人共住,他人不會把我們的福報享受掉,而他人也有自己的福報。如果能抱持這種態度,就不會你排斥我、我排斥你,而能安住在同一個道場裡,這才是身和同住。
口和無諍:講話要柔軟、要溫和,不要老是跟人吵架。如果有人要跟你吵,千萬不要說:「是他自己要跟我吵的,如果他不同我吵,我也不會怎樣,現在他硬要跟我吵,那對不起,沒有辦法,我只有保護自己了。」
黑的就是黑的,白的就是白的,為了自己的安全、自己的名譽、自己的立場,一定要爭到底,這就是一般人的觀念。結果「公說公有理,婆說婆有理」,就開始鬥爭了。而且吵架還不只是兩個人的事,因為僧團是好幾個人共住,如果找其他人評理,就演變成僧團的戰爭了。譬如你先找某甲,某甲覺得你對,你們兩個人就合起來對付他一個人。結果他又找某乙評理,某乙認同他,他們兩個人也連合起來對付你們兩個。本來是你和他的問題,結果變成兩個人和兩個人的戰爭,之後再擴大成三個人對三個人、四個人對四個人,整個僧團很可能就分裂了。
所以「無諍」,就是無論有理無理都不跟人爭。當然能夠講理就講,但是如果對方不講理,那還有什麼好講的呢?你說:「不講理,那我就用拳頭。」結果你用拳頭他用腳,你再還他一腳,他就拿刀,那還得了。因此,如果有人硬要跟你吵,你就念阿彌陀佛。這樣算不算承認錯呢?可以說是認同,也可以說是尊重,這樣就吵不起來了。
總之,我們出家人一定不能與他人爭論長短,不管有理沒理,只要吵架都是錯的。對在家人來說,如果不分對錯,就覺得無法無天!所以有句俗諺:「有理行遍天下,無理寸步難行。」但如果單憑一個理闖天下,很可能就頭破血流了。我們學佛的人最好是不爭理,爭理是沒有智慧的行為。你有智慧,你不起煩惱,你有慈悲,你也不起煩惱,慈悲與智慧才是我們要遵守的道理。
意和同悅:悅就是法喜,是指內心經常以禪悅為食,充滿法喜,即如〈四眾佛子共勉語〉說的「時時心有法喜,念念不離禪悅」。如果能夠意和,大家都很快樂,隨時隨地都很喜悅。
法喜是指聽聞到佛法、並修學佛法,因實證佛法而感受到的喜悅;而禪悅則是我的心很安定。古德說:「寧動千江水,莫擾道人心。」其實如果你是真正的修道人,你的心是安定的,怎麼會被擾動呢?如果心會動,表示道還沒有修成,要學著不動心。
見和同解:「見」是知見、看法的意思。通常大家要共同完成一樣工作時,大部分是幾個人有幾個人的看法。但修行人不是,修行人是我跟人和,而不是要人來跟我和;我尊重你的看法,你要我如何就如何,不會為表達自己的想法而跟人爭論。因為大家的目的都只是為了把事情做好,而不是為了爭面子。所以不會覺得他人不聽自己的想法,或聽他人的想法成為別人的附庸,是沒有面子的事。譬如我今天到廚房,看到義工們正在切菜,他們就完全按照主廚的指導來做,不會堅持要用自己的切法,這就叫作見和同解。
戒和同修:戒是戒律。出家人,譬如沙彌、沙彌尼、比丘、比丘尼,都要受不同的戒;在家居士也一樣,有五戒、菩薩戒,還有八關戒齋。受了戒以後就要持戒,戒是相同的,不會說你持的戒和我持的戒不一樣。我們是因戒而有比丘、比丘尼、沙彌、沙彌尼的身分,所以我們要共同遵守。
利合同均:利就是財物。僧團所用的各種各樣的東西,都是信徒布施給我們的。有的人很熱心、人緣好,居士們只認得他們,所以要供養時就只供養這一些人;有的人不善於跟居士們應對,或是很木訥、不好意思,居士不認識他,往往也不會想到供養他。現在供養我的人最多,因為大家看到師父就願意供養,還有的人不放心,一定要親手交到師父手上。
其實要供養師父,交給知客處或是我任何一個弟子就可以了,但他們就不放心,擔心知客處會忘記,或認為直接交給師父的功德比較大。還有人送東西給我時,一再強調:「師父!我買了一箱,你一定要吃。」一箱要我怎麼吃呢?
因為利合同均,供養我的就是供佛及僧,專門供養哪一位弟子的也是一樣,大家一起吃、大家一起用。所以,居士們如果一定要供養,那就供養三寶,這叫作利合同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