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-6 劍樹地獄 肉體享受 靈魂埋單
地獄有此樹,高大無邊際,刺長十六寸,鬼捉罪人臂,樹頂往下拋,筋骨散滿地。風吹還復生,循迴不計次。罪人復見樹,婀娜又嫵媚,遂生愛染心,奔投無顧忌。可憐世上人,情深愛難棄,慾火焚心竅,恆劫不了義。
經謂:「情愛不深,不生娑婆(世間)。」具仁慈心謂之博愛,懷自私心謂之情慾,人失仁愛,貪慾無窮矣。故而人活世間,最可憐者不是文盲,而是「心盲」,失去良知,執迷貪慾。佛云:「財、色、名、食、睡,地獄五條根。」根根堅韌難拔。
當知地獄苦果,非由閻王殘酷,種種恐怖景象,全是貪戀習氣所造成。所謂:「肉體享受,靈魂埋單(付帳)」而已。人人都有良心,只是因自私而昧,死後才受種種自責與折磨。古賢云:「人之將死其言也善。」若至死不悟,則墮無間地獄,永不超生。這一切不是危言聳聽,除非喪盡天良,則不在話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