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心經》一開始講五蘊、十八界,接著提出十二因緣,也都是以空間及時間、精神和物質的交互運用,來說明因緣生滅的宇宙觀與人生觀。
十二因緣觀,即是分成十二個階段,說明人的生命,何從何去。每一階段,都是果,又都連接著前因和後果。現階段的果,必從上階段的因而來,稱為果緣於因,如此一個一個階段;前因製造後果,在此果位又變成下一個後果的前因,又造後果,如此產生的關係叫作因果關係。促成因果產生關係的就是緣,果是緣於因,所以叫因緣關係;果是從因來的,由於有因才有果,每一個果位都是緣自於因位,以因為果位所緣,所以稱為因緣。
十二因緣是無明→行→識→名色→六入→觸→受→愛→取→有→生→老死。以此十二個階段配隸三世三個時段,便是︰1.初三個屬過去世;2.中七個屬現在世;3.後二個屬未來世。
無明,行,識──過去世
「無明」是無始以來眾生煩惱的根本,稱為無始無明。佛法不講有開始,雖然地球有開始有結束,而生存在地球上的眾生,在地球未開始以前,早已於他方世界生生死死。當地球毀滅之後,尚沒有得解脫的眾生,又會到其他的世界去接受生死,所以佛教是無始的宇宙生命論。
個別的宇宙體及生命體,看似有始,將時空放遠大了看,其實是無始的。佛法雖說一切眾生都有佛性,是有成佛的可能性,但就眾生的自身而言,由無始以來便是眾生,便是因為根本的無明而自生煩惱,流轉生死,所以稱之謂無始無明。
眾生的煩惱,引發於根本無明,無明即是沒有智慧,所以引生煩惱,煩惱的心理現象是以貪、瞋、癡的三毒為基礎。因貪而追求,求之不得,或者得而復失,便會起瞋,不明因果及因緣的規律,便是愚癡。
凡夫眾生由於貪、瞋、癡的心理活動,反應到身、口、意的三種「行」為,為了行為就產生業力,業力是行為完成後所留下來的心理及精神力量,從生到死的過程中,每一個行為都會有這種力量餘留下來,這種業力的結合就是「識」。識
十二因緣是無明→行→識→名色→六入→觸→受→愛→取→有→生→老死。以此十二個階段配隸三世三個時段,便是︰1.初三個屬過去世;2.中七個屬現在世;3.後二個屬未來世。
無明,行,識──過去世
「無明」是無始以來眾生煩惱的根本,稱為無始無明。佛法不講有開始,雖然地球有開始有結束,而生存在地球上的眾生,在地球未開始以前,早已於他方世界生生死死。當地球毀滅之後,尚沒有得解脫的眾生,又會到其他的世界去接受生死,所以佛教是無始的宇宙生命論。
個別的宇宙體及生命體,看似有始,將時空放遠大了看,其實是無始的。佛法雖說一切眾生都有佛性,是有成佛的可能性,但就眾生的自身而言,由無始以來便是眾生,便是因為根本的無明而自生煩惱,流轉生死,所以稱之謂無始無明。
眾生的煩惱,引發於根本無明,無明即是沒有智慧,所以引生煩惱,煩惱的心理現象是以貪、瞋、癡的三毒為基礎。因貪而追求,求之不得,或者得而復失,便會起瞋,不明因果及因緣的規律,便是愚癡。
凡夫眾生由於貪、瞋、癡的心理活動,反應到身、口、意的三種「行」為,為了行為就產生業力,業力是行為完成後所留下來的心理及精神力量,從生到死的過程中,每一個行為都會有這種力量餘留下來,這種業力的結合就是「識」。
識 也不是一個固有的東西,但因業力的結合而有,所以取了名字叫識。這個識會在這一生或下一生現行變成果報,對於未來而說,是果報的因,又名為「種識」。所以無明、行、識,對這一世來講是因,對未來世而言也是因。由於有了這樣的因,生命就一世又一世的流轉不息,名為三世因緣。
名色,六入,觸,受,愛,取,有──現在世
現在世的七個段落,也可以歸納成過去世的三個段落,只是為了把現在這一生的過程,清楚詳細的說明,所以才把三個階段細分成七個階段。
「名色」是由識入胎,直到六根齊全為止的住胎階段。我們人類在母親剛剛受孕的那一刻,就算是這一期生命的開始。「名」是前世帶來的業力,「色」是由父精母卵成孕後的胎質。
「六入」即是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的六根,在胎中漸漸完成,出生後六根的功能與六識合而為一,再與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、法的六塵發生攀緣作用,便有煩惱的情緒影響,所以稱為六入。
「觸」是在出生之後,以六入的身,立即便與母體外的環境接觸,如果不接觸,六入便不會造業,也不受報。
「受」有五種︰苦、樂、憂、喜、捨;捨受又可分成兩類︰不苦不樂,不憂不喜。
「愛」是在受了以後,產生貪與瞋的反應︰對於合意的起貪愛,對逆意的起瞋怨。
「取」是經過愛瞋的過程之後,就會產生爭取與抗拒的反應。
「有」是經過一生的身心活動,必然留下業力,又有了下一世受報的原因。
在過去世的「行」之中,已包括了名色、六入、觸、受、愛、取的六個段落。過去世的識之中,即含現在世的有,有什麼?有業力,有投生到未來世的業力,再在未來世受生及老死的果報。
生,老死──未來世
「生」是未來世的出生,從出生到一期生命的結束時,便是老死階段。
「老死」是生命的必然現象,有生必有死,從生到死的過程,便是老。
十二因緣的道理,是在為我們指出︰生死流轉及生死還滅的過程,比如《雜阿含經》卷一三第三三五經說︰「此起故彼起,如無明緣行、行緣識,廣說乃至純大苦聚集。」又說︰「此滅故彼滅,無明滅故行滅,行滅故識滅,如是廣說,乃至純大苦聚滅。」只要無明在即有煩惱起,即有生老病死苦,若滅無明,煩惱亦滅,便離生死苦海。
愚癡。
無明就是煩惱的根本,所以要觀無明,好似抓賊先抓賊頭,抓住賊頭,賊群也就會落荒而逃了。無明去掉,如同搗破了賊窩山寨,群賊也就沒有地方聚集藏身了。
無明是個假想的名詞,其實並沒有這個東西。好似一個氣球,充滿了氣,打開看,卻看不到任何東西,裡面的氣和外面的氣完全一樣,只是心有執著,用一個自私的我為範圍把它聚集起來,就有了無明的力量。當我們在執著於好、壞、我、你之時,無明好像氣體在氣球裡面一樣,沒有執著時,便像氣球的橡皮消失了,氣也在空間中消失。無明雖是假的,如果自我執著不除,無明也會如影隨形的跟著我們。
無明也是煩惱的種子,遇緣則起,不遇緣則隱伏;像各種植物的種子一樣,遇到了陽光、空氣、水、土壤、肥料等的外緣時,就會發芽,緣不具足就不發芽生長。
所以用觀的方法,使得無明沒有發芽生長的機會。當用氣球作譬喻時,就把無明當氣球來觀想;用種子作譬喻時,就把無明當種子來觀想。球是譬喻自我執著,我們便練習淡化自我乃至放下自我。種子待緣而發芽生長,是譬喻外在的種種誘因,我們便練習著拒絕那些誘因,看透那些誘因,警惕自己不要接受那些誘因的困擾。什麼是誘因?就是那些人事物,使我們產生貪欲心、瞋恨心、驕慢心、妒嫉心、懷疑心等的現象。這些外緣使我們產生我執,成為我貪、我瞋、我癡、我慢、我疑等煩惱。
只要不小心,我執的氣球立即形成,只要不小心,無明的種子就得了發芽的外緣。舉例說,貪,一定是有東西可以貪,貪吃、貪錢、貪男女愛慾,這些都是先有一個自我,再加上另外的對象,才會產生貪的事實。
我的本身是個假象,因為「我」是念念不斷的在變,而被貪、被瞋的對象,也是時時刻刻的在變動。譬如一位男子愛上了一個美女,他愛的實質上是個假東西,美女會變老,變得不可愛,而他自己本身也在變,他貪愛的念頭也在變,所以他愛的對象是假的,他自己本身也是假的,愛也是假的,執著的本身也是假的,如果認清了「緣」,就會不起煩惱,煩惱不起,無明就不存在,這就是「無無明」。
要得解脫就要不起煩惱,能夠不起煩惱,生死的苦報也就沒有著力點了。雖然為了度眾生,菩薩仍得倒駕慈航,在生死之中來來去去,因為來去自在,不以為苦,所以也不執著要斷除無明,故謂「亦無無明盡」。在《大智度論》第二十七及二十八卷也曾說到菩薩已得到無生法忍,已住不退轉地,煩惱已盡而習氣未除,乃為眾生有大慈悲而自在化身之故。
觀行
「行」以心為主、身為從,心以貪、瞋、癡、慢、疑等為我的反應,跟著產生身及口的行為動作,便構成造業的事實。所以當我們起心動念時、開口說話時,一切當觀照,是不是與貪、瞋、癡、慢、疑等煩惱我執相連相應;如果是,就算構成了「行」,就是在造業;如果不是,就不是「行」,就不在造業。
譬如有一個人走夜路,看到了一隻癩蛤蟆,而他最討厭癩蛤蟆,便不假思索地一腳踩上去,希望把它踩死,結果發現原不是癩蛤蟆,而是一堆狗屎。雖然他沒有殺生,但因為他起了瞋恨心及殺念,若依小乘律,不算犯戒,也不造殺業;若依菩薩律儀,因為傷了慈悲心,所以既犯戒也造業,他踩上了一腳狗屎,也算是受了果報。
在日常生活中,當你發覺有了貪、瞋、癡、慢、疑等的煩惱時,要觀心的動機是什麼?它所產生的後果是什麼?如果以慈悲心發動身口二業,去以佛法度化眾生,就會轉黑業的行,為白業的行,再由白業的行轉為無漏業的菩薩行了。
觀十二因緣
觀十二因緣很重要,十二因緣本身就是苦,如果不觀十二因緣就會製造苦的原因,然後結受苦的果。如果會觀它,就可以達到滅苦的目的。這就是四聖諦中的苦集諦和苦滅諦。《阿含經》中說佛法的基本觀念是「此起故彼起」,有無明煩惱就會造業,造了業就要受苦的果報,在受苦報的同時,又再造業,造了業又受苦報,這就叫作生死流轉,但《阿含經》中又說「此滅故彼滅」,無明煩惱滅了,生死的苦報就不見了,因為無明煩惱滅,就不再造生死業,不造生死業,就不受生死的苦報,不受生死果報的苦,便是自在解脫的人。
觀無明
無明是煩惱的根本,一般人不知道什麼叫作煩惱,也不知道要斷除煩惱,只希望生活中沒有痛苦就好。遇到可愛的還是要貪,遇到不合意的還是要瞋。只希望不要受苦報,不願意不造惡因,不知釜底抽薪,只知揚湯止沸,這就是眾生的愚癡。
無明就是煩惱的根本,所以要觀無明,好似抓賊先抓賊頭,抓住賊頭,賊群也就會落荒而逃了。無明去掉,如同搗破了賊窩山寨,群賊也就沒有地方聚集藏身了。
無明是個假想的名詞,其實並沒有這個東西。好似一個氣球,充滿了氣,打開看,卻看不到任何東西,裡面的氣和外面的氣完全一樣,只是心有執著,用一個自私的我為範圍把它聚集起來,就有了無明的力量。當我們在執著於好、壞、我、你之時,無明好像氣體在氣球裡面一樣,沒有執著時,便像氣球的橡皮消失了,氣也在空間中消失。無明雖是假的,如果自我執著不除,無明也會如影隨形的跟著我們。
無明也是煩惱的種子,遇緣則起,不遇緣則隱伏;像各種植物的種子一樣,遇到了陽光、空氣、水、土壤、肥料等的外緣時,就會發芽,緣不具足就不發芽生長。
所以用觀的方法,使得無明沒有發芽生長的機會。當用氣球作譬喻時,就把無明當氣球來觀想;用種子作譬喻時,就把無明當種子來觀想。球是譬喻自我執著,我們便練習淡化自我乃至放下自我。種子待緣而發芽生長,是譬喻外在的種種誘因,我們便練習著拒絕那些誘因,看透那些誘因,警惕自己不要接受那些誘因的困擾。什麼是誘因?就是那些人事物,使我們產生貪欲心、瞋恨心、驕慢心、妒嫉心、懷疑心等的現象。這些外緣使我們產生我執,成為我貪、我瞋、我癡、我慢、我疑等煩惱。
只要不小心,我執的氣球立即形成,只要不小心,無明的種子就得了發芽的外緣。舉例說,貪,一定是有東西可以貪,貪吃、貪錢、貪男女愛慾,這些都是先有一個自我,再加上另外的對象,才會產生貪的事實。
我的本身是個假象,因為「我」是念念不斷的在變,而被貪、被瞋的對象,也是時時刻刻的在變動。譬如一位男子愛上了一個美女,他愛的實質上是個假東西,美女會變老,變得不可愛,而他自己本身也在變,他貪愛的念頭也在變,所以他愛的對象是假的,他自己本身也是假的,愛也是假的,執著的本身也是假的,如果認清了「緣」,就會不起煩惱,煩惱不起,無明就不存在,這就是「無無明」。
要得解脫就要不起煩惱,能夠不起煩惱,生死的苦報也就沒有著力點了。雖然為了度眾生,菩薩仍得倒駕慈航,在生死之中來來去去,因為來去自在,不以為苦,所以也不執著要斷除無明,故謂「亦無無明盡」。在《大智度論》第二十七及二十八卷也曾說到菩薩已得到無生法忍,已住不退轉地,煩惱已盡而習氣未除,乃為眾生有大慈悲而自在化身之故。
觀行
「行」以心為主、身為從,心以貪、瞋、癡、慢、疑等為我的反應,跟著產生身及口的行為動作,便構成造業的事實。所以當我們起心動念時、開口說話時,一切當觀照,是不是與貪、瞋、癡、慢、疑等煩惱我執相連相應;如果是,就算構成了「行」,就是在造業;如果不是,就不是「行」,就不在造業。
譬如有一個人走夜路,看到了一隻癩蛤蟆,而他最討厭癩蛤蟆,便不假思索地一腳踩上去,希望把它踩死,結果發現原不是癩蛤蟆,而是一堆狗屎。雖然他沒有殺生,但因為他起了瞋恨心及殺念,若依小乘律,不算犯戒,也不造殺業;若依菩薩律儀,因為傷了慈悲心,所以既犯戒也造業,他踩上了一腳狗屎,也算是受了果報。
在日常生活中,當你發覺有了貪、瞋、癡、慢、疑等的煩惱時,要觀心的動機是什麼?它所產生的後果是什麼?如果以慈悲心發動身口二業,去以佛法度化眾生,就會轉黑業的行,為白業的行,再由白業的行轉為無漏業的菩薩行了。
如果明知你自己造惡業,便當立即痛徹懺悔,發願改過修善,就是修行了。累犯而無悔意的身、口、意三業惡行,所造的惡業和初犯的也是不一樣,所受的果報也較沈重,所以起了煩惱就當觀照懺悔,漸漸的變成正知正見的正行,就能變成無明滅而行滅了。
禪修者要觀照自己的起心動念處,發現煩惱心將起時,最好不讓它出現,若已出現時要讓它停止,如果不能停止,要以念佛、禮拜、持咒、數呼吸等方法來轉移它。
觀識
「識」其實也沒有這樣東西,它本身是先由行為構成業力,再由業力累積聚合為識,如果「行」滅,「識」就無法存在。識的產生是因為我的執著,誤將無明煩惱執著為「我」。例如以貪為我,向外把環境據以為我,把自己的身體當成是我,向內把自己的思想、觀念等的價值判斷執著為我。
我們當觀,外在的環境例如眷屬、財富、權勢、名望等,乃至自己的肉體,原來不是我,將來也不是我。內在的價值判斷,可以因人因時因地而不同,所以是虛幻的,當然也不是我。譬如說認為自己有多少財產、地位、功勞,有多少學問、名望、影響力,都不過像是江心的浪、水面的泡,幻現幻滅,並沒有真正的我。
能夠不執著我,便不起煩惱、不造業,也就沒有識了。這是無明滅故行滅,行滅故識滅,識滅故生老病死諸苦皆滅。
三世共有十二因緣,只要懂得一世的三個因緣,其他二世的九個因緣,也可以此類推,完全相同;過去世既空,現在世及未來世當然也是空的了。
三世十二因緣是由煩惱的我執所形成,如果沒有煩惱,不起我執,便無無明、無行、無識。既沒有過去世的無明、行、識,就不會有這一世的名色、六入、觸、受、愛、取、有,既沒有這一世的業力,也就不會有來世的生及老死了。
但是對於大乘菩薩來說,雖然已無無明亦無老死,而眾生尚需菩薩救度,菩薩還是要在生死之中普度眾生,所以既無無明盡,亦無老死盡。要在有生有死的眾生群中,不起煩惱,沒有執著,這才是大解脫、大自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