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.三大根本苦:(欲界有三苦。色界有壞苦行苦。無色界有行苦。)
1.壞苦:01.「壞苦」指事物毀壞或樂受消失的苦[獅子吼站阿含經簡註]
02.壞苦,樂境壞時所生之苦.[佛學大辭典(丁福保)]
2.苦苦:01.「苦苦」指身心的苦[獅子吼站阿含經簡註]
02.苦苦,自寒熱饑渴等苦緣所生之苦.由苦事之成而生苦惱者。
3.行苦:01.「行苦」指無常即是苦。[獅子吼站阿含經簡註]
02.行苦,為一切有為法無常遷動之苦.行者遷流之義, 由一切法之遷流無常而生苦惱者
(二).八苦:
1.涅槃經十二曰:「八相為苦:所謂生苦,老苦,病苦,死苦,愛別離苦,怨憎會苦,求不得苦,五盛陰苦。」
2.瑜伽師地論卷四十四別出以下八苦:寒苦、熱苦、飢苦、渴苦、不自在苦、自逼惱苦、他逼惱苦、一類威儀多時住苦。 p291
3.[佛光大辭典]
(一)乃眾生輪迴六道所受之八種苦果,為四諦中苦諦之主要內容。即:
(01)生苦,有五種,即:
(1)受胎,謂識託母胎之時,在母腹中窄隘不淨。
(2)種子,謂識託父母遺體,其識種子隨母氣息出入,不得自在。
(3)增長,謂在母腹中,經十月日,內熱煎煮,身形漸成,住在生臟之下,熟臟之上,間夾如獄。
(4)出胎,謂初生下,有冷風、熱風吹身及衣服等物觸體,肌膚柔嫩,如被物刺。
(5)種類,謂人品有富貴貧賤,相貌有殘缺妍醜等。
(02)老苦,有二種,即:(1)增長,謂從少至壯,從壯至衰,氣力羸少,動止不寧. (2)滅壞,謂盛去衰來,精神耗減,其命日促,漸至朽壞。
(03)病苦,有二種,即:(1)身病,謂四大不調,疾病交攻。如地大不調,舉身沉重;風大不調,舉身倔強;水大不調,舉身胖腫;火大不調,舉身蒸熱。 (2)心病.謂心懷苦惱,憂切悲哀。
(04)死苦,有二種,即:(1)病死,謂因疾病壽盡而死。 (2)外緣,謂或遇惡緣或遭水火等難而死。
(05)愛別離苦,謂常所親愛之人,乖違離散不得共處。
(06)怨憎會苦,謂常所怨仇憎惡之人,本求遠離,而反集聚。
(07)求不得苦,謂世間一切事物,心所愛樂者,求之而不能得。
(08)五陰盛苦,五陰,即色受想行識。陰,蓋覆之義,謂能蓋覆真性,不令顯發。 盛,熾盛、容受等義,謂前生老病死等眾苦聚集,故稱五陰盛苦。
〔中阿含卷七分別聖諦經、大毘婆沙論卷七十八、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六〕
4.[中華佛教百科全書]:
(一)指有情所受的八種苦惱︰即生、老、病、死、愛別離、怨憎會、求不得、五盛陰。主要在說尚諦中之苦諦的內容。茲將八苦表列如次︰
(1)生苦(ja^ti-duh!kham%)︰指報分之時所產生的苦痛。《五王經》以識支到出胎為生,《涅槃經》則分為五位︰
{1}初出是受胎之初,係識支之位;
{2} 至終是色心具足之時,係名色支之位;
{3}增長是名色增長,為六入之位;
{4}出胎;
{5}種類生,指出胎後到老死之間,運運剎那新起,或人生而有貧富、貴賤、男女、醜端等差別。此五位常為眾苦所依止,故稱生苦。
(2)老苦(jara^-d.)︰指衰變時的苦痛。北本《涅槃經》卷十二將「老」分成「念念老」及「終身老」,或「增長老」及「滅壞老」。「念念老」是剎那生滅,指識支至老支之間的念念變遷;「終身老」是一期生滅,指白髮枯形色變之時。「增長老」是指從少至壯念念增長;「滅壞老」是指由壯至老念念滅壞。此二者是就前述的「念念老」開衍而來。
(3)病苦(vya^dhi-d.)︰指由四大增損而引起的病患苦惱。北本《涅槃經》卷十二云(大正12‧435a)︰「病謂四大毒蛇互不調適。」蓋病有身病及心病二種。身病是色陰之病,乃四大不調所致,有因水風熱產生,也有因雜病或容病等產生。若地大不調,則舉身沉重;若水大不調,則舉身胖腫;若火大不調,則舉身蒸熱;若風大不調,則舉身倔強。所謂容病,是指遭遇刀杖之難、為鬼魅所附等。心病是指恐怖、憂愁、愚癡等,一切心理上的苦惱。
(4)死苦(maran!a-d.)︰指五陰壞滅之苦,即捨離所受之身時的苦痛。死有命盡死、外緣死二種。命盡死又細分「壽命盡而福未盡」之死、「福盡而壽命未盡」之死,以及「福壽俱盡」之死三種。外緣死也細分「非分自害死」、「橫為他所殺害」,及「俱死」三種。
(5)愛別離苦(priyaviprayoge-d.)︰指與自己所親愛者別離的痛苦。《五王經》云(大正14‧796c)︰
「何謂恩愛別苦﹖室家內外,兄弟妻子,共相戀慕,一朝破亡,為人抄劫,各自分張,父東子西,母南女北,非唯一處,為人奴婢,各自悲呼,心內斷絕,窈窈冥冥,無有相見之期。」
(6)怨憎會苦(apriyasam!prayoge-d.)︰指與怨憎者相遇的苦痛。《五王經》云(大正14‧796c)︰
「世人薄俗,共居愛欲之中,共諍不急之事,更相殺害,遂成大怨,各自相避,隱藏無地,各磨刀錯箭挾弓持杖,恐畏相見,會遇迮道相逢,各自張弓澍箭,兩刀相向,不知勝負是誰,當爾之時,怖畏無量。」
(7)求不得苦︰全名為「雖復希求而不得之苦」(yad api^cchaya^ paryes!ama^n!o na labhatetad api duh!kham%)。指不能如願、不得所欲的苦痛。《大乘義章》謂所求有因果二者,因中有「求離惡法而不得」,以及「欲求善法而不得」二種;果中有「求離苦事而不得」,以及「欲求樂而不得」二種。又此苦果之事各有內外之別,人天之樂果及三塗之苦報等為內,資生眷屬等為外。
(8)五盛陰苦︰經作五陰盛苦,新譯作略說五取蘊苦(sam!ks!epen!a pan~copa^da^naskandha-d.)。「五盛陰」與「五取蘊」只是譯語的差異,upa^da^na有盛、取、受等義,故舊譯作五受陰,略稱五陰、五蘊。即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識五種。取、盛、蘊等都是煩惱的異名。蓋五蘊生自煩惱,也常生煩惱,故五盛陰苦又稱五陰苦。《四諦經》即用此略名。《大毗婆沙論》卷八十七則稱作「略說一切五取蘊苦」,並謂前七苦皆是有漏身所攝,故名。然古師以此「五盛陰苦」具五陰熾盛之義,將「盛」看作形容詞,或解作「貯蓄、容受」之義,與新譯家之說不同。即《大乘義章》卷二所云(大正44‧512c)︰「五盛陰者,五陰熾盛,名五盛陰。陰盛是苦,就體立稱,是故名為五盛陰苦。亦盛者,盛受之義。五陰之中,盛前七苦,是故名為五盛陰苦,若正應言五陰盛苦。」
此外,《瑜伽師地論》別出寒苦、熱苦、飢苦、渴苦、不自在苦、自逼惱苦、他逼惱苦、一類威儀多時住苦,及諸在家者妻子等事損減生苦、諸出家者貪等煩惱增益生苦、饑儉逼惱所生苦、怨敵逼惱所生苦、曠野嶮難迫近逼惱所生苦、繫屬於他所生苦、支節不具損惱生苦、殺縛斫截捶打驅擯逼惱生苦等八苦。其中,前項第八之一類威儀多時住苦,是指以一定的威儀止住於多時之間的苦惱。後八苦因生自諸種損減逼惱的苦痛,違背損惱自己的身心,故總稱為違害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