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意識扮演的是我們所強調的「受用緣起」,它受用果報的時候是經過受、想、行、識四個階段。我想這四個蘊,大家學過唯識的會知道,「想」是一個重點,就是你心中的分別對我們這個痛苦、快樂的果報有一定的影響力。
有一個女居士,她這一天帶了三千塊去逛百貨公司。到了百貨公司她買了一件衣服花了一千五百塊,她就把剩下的錢帶回家去。但是在途中遇到了小偷,這一千五百塊被偷走。偷走以後,她一回家,本來是剩下一千五百塊,她一打開,一千五百塊丟掉了。她內心想一想,唉呀,非常的歡喜:還好我買這一件衣服,我要不買的話,可能丟了三千塊了。
就是說,我們凡夫受用果報,很難十全十美,有光明面,就一定會有黑暗面。但是有些人活得快樂,有些人活得痛苦。這個「受用緣起」就是說,每一個人的思想方向不同,有些人的個性比較悲觀,他就是喜歡去思惟人生的黑暗面,所以這種人你要讓他快樂是比較困難。
就是,誒,從前生的因緣,你的業算不錯了,你各方面都應該很是滿意了。但是他還是悶悶不樂,因為他的心裡面所想的都是他那一個部分的黑暗面。有些人是屬於樂觀型的,他容易去思考人生的光明面,所以他有一點點的快樂感受生起,他感到滿足。
所以說,我們在研究緣起法的時候,前生的因緣,你前生所造的業跟前生的愛取,當然這個不能忽略;但是你今生用什麼心態來面對,這一部分對我們的苦樂有一定的影響力。就是這個「受用緣起」,你這個受、想、行、識,你用什麼樣的思想來面對你的這一期的果報。
總之,大部分的人,除非是大好、大壞的人,否則你說你要通過今生的修行把今生的果報改變,那是不太可能。我們的業大部分都是來生才得果報的,異熟果嘛。換句話說,今生不管你產生多大的覺悟,你都要心平氣和地去面對你的今生,因為它曾經是你前生造作的,不管是罪業、善業,我們只有認命。
當然認命的過程當中,有些人有智慧,他就會用「思想」來主導這個生命,他不會用「直覺」。所以這個地方講「此中能受用,分別推心法」,這個「分別」,「想」就是一個關鍵點。就是你施設名言,你是用什麼樣的名言來面對你的果報,這個地方對我們的「受用緣起」就有主導作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