後 結述
舉本法讀誦於亡者前,如亡者為已成就瑜伽之修習者,於舍報命終時,即可
大得此力,助其遷轉靈識之成功。如是彼即不經中陰,而由逕直大道趣證涅
槃;其成就之次等者,一入“踵倚”中陰,緣斯助力,證合淨光,亦可獲得上
果;再次者,則於喜怒部諸尊現時,雖依彼有情各別不同修習功候之深淺與
業力之大小,於“踵倚”中陰,解脫有其先後不同,然而其中有關捩數處,於
某處悟證,即可於某處解脫;縱彼下劣根機,緣於惡業力為障強甚,彷徨自
誤,降入“悉罷”中陰之中,則此中亦已為彼備述種種導示,令其仍可就道還
家,于任何一時處,忽然猛省悟證,仍可得度;即彼最極下劣業障極深之
輩,因失認識,恐怖橫生,然猶廣示閉胎擇胎等法,但能於某一種導示作觀
之法,真實明瞭,依說實行,則緣其教法之無上功德力故,亦自得其加持,
轉劣為勝,乃至即如已近畜生趣之有情,但能依所導示者,皈命三寶,亦能
令其離苦得樂,使之于後陰得受圓滿人道之正報身,得逢上師善知識,聞習
佛法,轉增上趣。然則此中後半教法,入於“悉罷”中陰界有情之耳識,皆足
以接續其善法之因緣,正同水溝阻斷于某段地中,為之開掘而連以一槽,則
其水流即複通暢,是則本法之妙用無窮也。
如問業障深重之人,耳聞此法,皆可得度者,果何故乎?答曰:當喜怒部聖
尊現前接引之時、及彼“嘛羅”與阻礙者同時現前之際,死者靈識,賴有導示
提醒之力,不致歧入迷途,而得救度。此則緣于死者已失血肉之體,但受意
身,心念一生,業用即必隨之也。又中陰身任其流蕩於遠地,一聞呼召,即
必來前,且彼固具有多少之有漏通力及前知, 易使之回憶及明白於事理,
即易轉移其心念, 故此教法于一切中陰有情,皆能收極大功效。正如極弩可
發強矢;又如巨木,百人莫負,而之于水,則隨意運行;又如烈馬難馴,可
以羈勒約束之也。
如新亡之人,有其屍在,即近其屍身,取此妙法,回環多次為之讀誦,直至
其鼻孔有血或黃液淌出為止。當此之時,切忌驚動其屍身,又有所當遵守者-
-不可為死者而殺生;死者親屬等人不可近屍哀哭,須盡力所能修作福德之
事。此外如此中陰救度密法,及與其他佛事功德,皆當敬謹修作。又如菩提
道次之法與此法並修,則利益更大。其尤要者:凡為作諸密法,皆須常恒不
斷,愈多次愈有益,此法文句,人人應常讀,而牢記於心,且明瞭其意義。
一旦報盡命欲終,自知死法已至不可免,死象已次第現前,然尚有氣力之
時,則亟當自行背誦,熟思其義;若其氣力已至不繼時,則由其伴侶,為之
朗誦,字句分明,其救度之力能,真實不虛也。又此妙法,但見但聞,不假
久習禪定及瑜伽,亦即能得解脫;即彼惡業之人,亦有秘密加持力,使之得
度。故見聞此妙法者,于其文句意義,當永記勿忘,縱令七魔齊攻,亦勿亡
舍,則彼無上佛菩提道,定可令其于死時證得。凡三世諸佛所欲求覓之妙
法,實亦無逾於此者也!
“中陰教授之微妙心要法門名曰‘巴多脫卓’能普救同體一切有情者”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