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是說我們觀了無常觀、觀了因緣觀就能夠放下,但至少比較淡薄。一個人,只要你內心過得去,你能夠跟自己溝通,做起來就比較容易了。所以,理論的基礎,不表示我們馬上做到,但是你能夠說服自己。你只要心中理論通得過去,你再勉強自己去做這件事情的時候就相對容易。
如果理論都通不過去,那你這種修行也不會持久,因為你根本沒辦法說服你自己,你只是一種勉強的事修。佛陀要把這個一天到晚在外面攀緣的乞丐帶回家,他會告訴你,你在外面流浪,後果是你什麼也沒有得到,然後你自己弄得傷痕累累。
佛陀在經典裡面講一個譬喻。他說有一個商人,做生意的過程當中有人跟他借了半個銅錢。一段時間以後,這做生意的想:我應該把這個錢要回來,借了一段時間了!他就準備去找這個某甲,要把這個某甲的錢要回來。可是這個某甲住的地方前面有一條河,所以這個生意人只好找了一個船夫把他載過去,就花了兩個錢。
結果去找這個某甲的時候,他剛好不在,就落空了。那只好怎麼辦呢?只好又找船夫把他載回來,又浪費兩個銅錢。所以,他去找這個人花了四個銅錢。這個人本來借他多少?借他半個銅錢。結果他半個銅錢不但沒有找到,一來一回卻花了四個銅錢。
這個做生意的人是誰呢?就是我們凡夫,我們就是這樣弄的。每一次臨終的時候,我們心中有遺憾,總是覺得人生虧欠我。哪一個人死的時候是心甘情願地說「欸,剛好,我應該走了」?沒有!那麼你心中有所遺憾。糟了!你會在來生裡面尋求彌補。
我們每一個人,其實人生本來就不公平,因為你這個業力本來就不只是算今生的,它多生多劫算。但是我們從今生來看,總是覺得人生有所虧欠。我這麼努力,我怎麼活這麼短?好,你覺得人生虧欠了你,所以怎麼辦呢?那你就再來一次唄。再來一次的後果,你損失更多:你本來是要要回半銅錢,結果損失了四錢。
這意思就是說,我們是時候該看清楚生命的真相了。在三界裡面輪迴,其實我們什麼都沒有得到,除了生老病死的折磨以外,是什麼都沒有得到。應該怎麼辦呢?該回家了!其實我們家有很多東西。所以我們開始內觀真如,啟動我們的真實智慧;一心三觀,來啟動我們的自性功德力。
所以《法華經》的前十四品,從<方便品>一直到<安樂行品>,佛陀講的就是這個觀念,權法妙、實法妙,怎麼利用方便法門調伏我們對三界的愛取,怎麼用真實法門啟動我們真實的功德,形成了一種內外兼修的蓮花式的修學。外有蓮花,就是權法,我們修習各式各樣的方便門來莊嚴其生命;第二個,我們啟動內心的功德,就是蓮子。這個就是我們一般說的跡門,本跡當中的第一個,跡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