無無明,亦無無明盡;乃至無老死,亦無老死盡
這四句經文講的是無十二因緣,亦無十二因緣盡。不執生死有,亦不執生死無。
因緣
因緣觀分成兩類︰一是以空間現象講因緣,是物質關係的;二是以時間現象講因緣,是精神生命的。佛法是以精神為主,以物質為副,在《心經》中講的十二因緣,是從時間過程的三世流轉,講此有故彼有,此滅故彼滅的生命現象。
《阿含經》中所講的因緣觀,也是就時間講的,著重於精神層面的生與滅。《中觀論》所講,並重於空間和時間之生滅有無的討論,是根據早期的《阿含經》裡所講的五蘊法,即是精神和物質的綜合。《心經》一開始講五蘊、十八界,接著提出十二因緣,也都是以空間及時間、精神和物質的交互運用,來說明因緣生滅的宇宙觀與人生觀。
十二因緣觀,即是分成十二個階段,說明人的生命,何從何去。每一階段,都是果,又都連接著前因和後果。現階段的果,必從上階段的因而來,稱為果緣於因,如此一個一個階段;前因製造後果,在此果位又變成下一個後果的前因,又造後果,如此產生的關係叫作因果關係。促成因果產生關係的就是緣,果是緣於因,所以叫因緣關係;果是從因來的,由於有因才有果,每一個果位都是緣自於因位,以因為果位所緣,所以稱為因緣。
十二因緣
十二因緣是無明→行→識→名色→六入→觸→受→愛→取→有→生→老死。以此十二個階段配隸三世三個時段,便是︰1.初三個屬過去世;2.中七個屬現在世;3.後二個屬未來世。
無明,行,識——過去世
「無明」是無始以來眾生煩惱的根本,稱為無始無明。佛法不講有開始,雖然地球有開始有結束,而生存在地球上的眾生,在地球未開始以前,早已於他方世界生生死死。當地球毀滅之後,尚沒有得解脫的眾生,又會到其他的世界去接受生死,所以佛教是無始的宇宙生命論。
個別的宇宙體及生命體,看似有始,將時空放遠大了看,其實是無始的。佛法雖說一切眾生都有佛性,是有成佛的可能性,但就眾生的自身而言,由無始以來便是眾生,便是因為根本的無明而自生煩惱,流轉生死,所以稱之謂無始無明。
眾生的煩惱,引發於根本無明,無明即是沒有智慧,所以引生煩惱,煩惱的心理現象是以貪瞋癡的三毒為基礎。因貪而追求,求之不得,或者得而復失,便會起瞋,不明因果及因緣的規律,便是愚癡。
凡夫眾生由於貪瞋癡的心理活動,反應到身口意的三種「行」為,有了行為就產生業力,業力是行為完成後所留下來的心理及精神力量,從生到死的過程中,每一個行為都會有這種力量餘留下來,這種業力的結合就是「識」。識也不是一個固有的東西,但因業力的結合而有,所以取了名字叫識。這個識會在這一生或下一生現行變成果報,對於未來而說,是果報的因,又名為「種識」。所以無明、行、識,對這一世來講是因,對未來世而言也是因。由於有了這樣的因,生命就一世又一世地流轉不息,名為三世因緣。
名色,六入,觸,受,愛,取,有——現在世
現在世的七個段落,也可以歸納成過去世的三個段落,只是為了把現在這一生的過程,清楚詳細地說明,所以才把三個階段細分成七個階段。
「名色」是由識入胎,直到六根齊全為止的住胎階段。我們人類在母親剛剛受孕的那一刻,就算是這一期生命的開始。「名」是前世帶來的業力,「色」是由父精母卵成孕後的胎質。
「六入」即是眼耳鼻舌身意的六根,在胎中漸漸完成,出生後六根的功能與六識合而為一,再與色聲香味觸法的六塵發生攀緣作用,便有煩惱的情緒影響,所以稱為六入。
「觸」是在出生之後,以六入的身,立即便與母體外的環境接觸,如果不接觸,六入便不會造業,也不受報。
「受」有五種︰苦、樂、憂、喜、捨;捨受又可分成兩類︰不苦不樂,不憂不喜。
「愛」是在受了以後,產生貪與瞋的反應︰對於合意的起貪愛,對逆意的起瞋怨。
「取」是經過愛瞋的過程之後,就會產生爭取與抗拒的反應。
「有」是經過一生的身心活動,必然留下業力,又有了下一世受報的原因。
在過去世的「行」之中,已包括了名色、六入、觸、受、愛、取的六個段落。過去世的識之中,即含現在世的有,有什麼?有業力,有投生到未來世的業力,再在未來世受生及老死的果報。
生,老死——未來世
「生」是未來世的出生,從出生到一期生命的結束時,便是老死階段。
「老死」是生命的必然現象,有生必有死,從生到死的過程,便是老。
十二因緣的道理,是在為我們指出︰生死流轉及生死還滅的過程,比如《雜阿含經》卷十三第三三五經說︰「此起故彼起,如無明緣行、行緣識,廣說乃至純大苦聚集起。」又說︰「此滅故彼滅,無明滅故行滅,行滅故識滅,如是廣說,乃至純大苦聚滅。」只要無明在即有煩惱起,即有生、老、病、死苦,若滅無明,煩惱亦滅,便離生死苦海。
觀十二因緣
觀十二因緣很重要,十二因緣本身就是苦,如果不觀十二因緣就會製造苦的原因,然後結受苦的果。如果會觀它,就可以達到滅苦的目的。這就是四聖諦中的苦集諦和苦滅諦。《阿含經》中說佛法的基本觀念是「此起故彼起」,有無明煩惱就會造業,造了業就要受苦的果報,在受苦報的同時,又再造業,造了業又受苦報,這就叫作生死流轉,但《阿含經》中又說「此滅故彼滅」,無明煩惱滅了,生死的苦報就不見了,因為無明煩惱滅,就不再造生死業,不造生死業,就不受生死的苦報,不受生死果報的苦,便是自在解脫的人。
觀無明
無明是煩惱的根本,一般人不知道什麼叫作煩惱,也不知道要斷除煩惱,只希望生活中沒有痛苦就好。遇到可愛的還是要貪,遇到不合意的還是要瞋。只希望不要受苦報,不願意不造惡因,不知釜底抽薪,只知揚湯止沸,這就是眾生的愚癡。
無明就是煩惱的根本,所以要觀無明,好似抓賊先抓賊頭,抓住賊頭,賊群也就會落荒而逃了。無明去掉,如同搗破了賊窩山寨,群賊也就沒有地方聚集藏身了。
無明是個假想的名詞,其實並沒有這個東西。好似一個氣球,充滿了氣,打開看,卻看不到任何東西,裡面的氣和外面的氣完全一樣,只是心有執著,用一個自私的我為範圍把它聚集起來,就有了無明的力量。當我們在執著於好、壞、我、你之時,無明好像氣體在氣球裡面一樣,沒有執著時,便像氣球的橡皮消失了,氣也在空間中消失。無明雖是假的,如果自我執著不除,無明也會如影隨形地跟著我們。
無明也是煩惱的種子,遇緣則起,不遇緣則隱伏;像各種植物的種子一樣,遇到了陽光、空氣、水、土壤、肥料等的外緣時,就會發芽,緣不具足就不發芽生長。
所以用觀的方法,使得無明沒有發芽生長的機會。當用氣球做譬喻時,就把無明當氣球來觀想;用種子做譬喻時,就把無明當種子來觀想。球是譬喻自我執著,我們便練習淡化自我乃至放下自我。種子待緣而發芽生長,是譬喻外在的種種誘因,我們便練習著拒絕那些誘因,看透那些誘因,警惕自己不要接受那些誘因的困擾。什麼是誘因?就是那些人事物,使我們產生貪欲心、瞋恨心、驕慢心、妒嫉心、懷疑心等的現象。這些外緣使我們產生我執,成為我貪、我瞋、我癡、我慢、我疑等煩惱。
只要不小心,我執的氣球立即形成,只要不小心,無明的種子就得了發芽的外緣。舉例說,貪,一定是有東西可以貪,貪吃、貪錢、貪男女愛欲,這些都是先有一個自我,再加上另外的對象,才會產生貪的事實。
我的本身是個假象,因為「我」是念念不斷地在變,而被貪、被瞋的對象,也是時時刻刻地在變動。譬如一位男子愛上了一個美女,他愛的實質上是個假東西,美女會變老,變得不可愛,而他自己本身也在變,他貪愛的念頭也在變,所以他愛的對象是假的,他自己本身也是假的,愛也是假的,執著的本身也是假的,如果認清了「緣」,就會不起煩惱,煩惱不起,無明就不存在,這就是「無無明」。
要得解脫就要不起煩惱,能夠不起煩惱,生死的苦報也就沒有著力點了。雖然為了度眾生,菩薩仍得倒駕慈航,在生死之中來來去去,因為來去自在,不以為苦,所以也不執著要斷除無明,故謂「亦無無明盡」。在《大智度論》第二十七及二十八卷也曾說到菩薩已得到無生法忍,已住不退轉地,煩惱已盡而習氣未除,乃為眾生有大慈悲而自在化身之故。
觀行
「行」以心為主、身為從,心以貪瞋癡慢疑等為我的反應,跟著產生身及口的行為動作,便構成造業的事實。所以當我們起心動念時、開口說話時,一切當觀照,是不是與貪瞋癡慢疑等煩惱我執相連相應;如果是,就算構成了「行」,就是在造業;如果不是,就不是「行」,就不在造業。
譬如有一個人走夜路,看到了一隻癩蛤蟆,而他最討厭癩蛤蟆,便不假思索地一腳踩上去,希望把牠踩死,結果發現原不是癩蛤蟆,而是一堆狗屎。雖然他沒有殺生,但因為他起了瞋恨心及殺念,若依小乘律,不算犯戒,也不造殺業;若依菩薩律儀,因為傷了慈悲心,所以既犯戒也造業,他踩上了一腳狗屎,也算是受了果報。
在日常生活中,當你發覺有了貪瞋癡慢疑等的煩惱時,要觀心的動機是什麼?它所產生的後果是什麼?如果以慈悲心發動身口二業,去以佛法度化眾生,就會轉黑業的行,為白業的行,再由白業的行轉為無漏業的菩薩行了。
如果明知你自己造惡業,便當立即痛徹懺悔,發願改過修善,就是修行了。累犯而無悔意的身口意三業惡行,所造的惡業和初犯的也是不一樣,所受的果報也較沉重,所以起了煩惱就當觀照懺悔,漸漸地變成正知正見的正行,就能變成無明滅而行滅了。
禪修者要觀照自己的起心動念處,發現煩惱心將起時,最好不讓它出現,若已出現時要讓它停止,如果不能停止,要以念佛、禮拜、持咒、數呼吸等方法來轉移它。
觀識
「識」其實也沒有這樣東西,它本身是先由行為構成業力,再由業力累積聚合為識,如果「行」滅,「識」就無法存在。識的產生是因為我的執著,誤將無明煩惱執著為「我」。例如以貪為我,向外把環境據以為我,把自己的身體當成是我,向內把自己的思想、觀念等的價值判斷執著為我。
我們當觀,外在的環境例如眷屬、財富、權勢、名望等,乃至自己的肉體,原來不是我,將來也不是我。內在的價值判斷,可以因人因時因地而不同,所以是虛幻的,當然也不是我。譬如說認為自己有多少財產、地位、功勞,有多少學問、名望、影響力,都不過像是江心的浪、水面的泡,幻現幻滅,並沒有真正的我。
能夠不執著我,便不起煩惱、不造業,也就沒有識了。這是無明滅故行滅,行滅故識滅,識滅故生老病死諸苦皆滅。
三世共有十二因緣,只要懂得一世的三個因緣,其他二世的九個因緣,也可以此類推,完全相同;過去世既空,現在世及未來世當然也是空的了。
三世十二因緣是由煩惱的我執所形成,如果沒有煩惱,不起我執,便無無明、無行、無識。既沒有過去世的無明、行、識,就不會有這一世的名色、六入、觸、受、愛、取、有,既沒有這一世的業力,也就不會有來世的生及老死了。
但是對於大乘菩薩來說,雖然已無無明亦無老死,而眾生尚需菩薩救度,菩薩還是要在生死之中普度眾生,所以既無無明盡,亦無老死盡。要在有生有死的眾生群中,不起煩惱,沒有執著,這才是大解脫、大自在。
無苦集滅道
四聖諦
苦集滅道,稱為四聖諦,此與十二因緣有關。四聖諦是從十二因緣產生的,觀十二因緣能出離生死苦海,觀四聖諦也能出離生死苦海。
了解苦集滅道的意義,觀照苦集滅道的事實,超越苦集滅道的範圍,便是這經文「無苦集滅道」的內容。
這是大乘菩薩的精神,雖已斷苦集、已滅苦果、已修滅苦之道、已證滅苦之位,但是不住於生死也不離生死,不住生死是得解脫,不離生死為度眾生。不像小乘聖者是︰苦已滅、集已斷、道已修、滅已證,便是「所作已辦,不受後有」,不再進入生死了。
先將四聖諦的內容,說明如下︰
(一)苦︰最基本的苦是生老病死,這就是三世十二因緣的流轉生死,也就是《阿含經》中說︰「此有故彼有,此起故彼起」的生死之苦;從出生到死亡之間,為了求生存、求安全欲的滿足,便有貪生怕死的苦,你爭我奪的苦,因此衍生出求不得苦、愛別離苦、怨憎會苦、五蘊熾盛苦。
(二)集︰是聚集受苦的原因,就是由於造就種種業因,才感受種種苦果。以整體的項目而言,即是身三業、口四業、意三業,總共十業。不管是十惡業或十善業,都要受果報。一般人認為,造了十善業,所受的福報是好事,應該不是受苦;這好像是對的,可惜當你將福報享盡的一天,苦又立即出現了。正在享福的當時,福報就逐漸減少,這叫作壞苦;至於造惡業受苦報,叫作苦苦。
「集」是佛法裡面的基本觀念,稱為業感緣起。造業就能感到果報,果報是因為造業而有,這便是業感緣起。造業受報,就好像在山谷中喊叫一聲,就有回音。當我們有行為就有反應,沒有行為就不會有這種反應。修行的行為是集善業,如果以有我之心,集了善業也有業感。學佛的人,當以不求回饋的心,來做利益眾生的事,便是無相行。如《金剛經》所說︰「滅度一切眾生已,而無有一眾生實滅度者。」也就是度了一切眾生,自己並不認為自己是度了眾生的人。到了這個程度,就沒有集了。
(三)滅︰是滅苦與斷集。使受苦的原因不再發生,即使已集的苦因未消,苦報仍得去受,但已實證無我的人,不會厭苦,便等於無苦。
如果你尚未解脫生死,若能釜底抽薪,隨緣消舊業,更不造新殃,也算是做著滅苦的工作。一邊受苦,一邊不再製造苦的業因,這就是修持滅苦之道;不但滅了苦,同時也斷了集。
有善根的凡夫們,雖已知道要滅苦斷集,唯因業力重、障礙多,以致心不由己、身不由己,無法不造生死業,所以需要修行的方法,那便是修道、斷集、滅苦。
(四)道︰修道可以幫助我們漸漸地達成斷集滅苦的目的。道的總則是戒定慧,並稱為三無漏學。大乘菩薩道,有四攝、六度,基礎是五戒、十善業道。原始佛教則有八正道。
若就道的總則而言,「戒」是不當做的不得做,應當做的不得不做,否則便是犯戒,便應立刻懺悔。如此便能使得苦的原因漸漸地斷絕,苦的結果樂意地接受,苦就愈來愈少了。
「定」是使得浮動的情緒心,獲得安定、平靜,不再自惱惱人,不再製造苦因,若在定中,自然不會犯戒。
「慧」有兩種,一是有漏慧,一是無漏慧,有漏慧是以自我為中心的知識、見解、智慧。無漏慧是無我的智慧,斷煩惱是它,度眾生也是它。離苦是它,救苦也是它。
五戒與十善業道,是由戒學的衍生;八正道與六度,是由戒定慧三無漏學的衍生;四攝法是由菩薩道的具體展現。總之都屬於「道」的範圍。
觀四諦
人在受苦時,如果已知道是苦,這個苦的本身,就沒有那麼苦了。有些人終日煩惱而不知是苦,也不知道苦的原因,更不知道如何脫苦,那才是真正的苦不堪言了。譬如有一個人,明明是你的仇人怨家,你卻誤認為是愛人親家,他常常對你不好,使你困擾,而又偏偏離不開你,你也每天需要他和你生活在一起,你既恨他,你又愛他,你竟然不曉得這就是苦。
如果知道這就是苦,想想何必如此跟他計較,愈計較愈苦,不如面對他、接受他、原諒他、協助他,你的苦就會減少了。
更進一步要觀察苦集,明瞭苦的原因是什麼?是從何處來?若能自觀己心,便是發現苦的原因不從外來,是自我中心的煩惱產生,這樣一想,便不會怨天尤人,苦的感受,又少了一些。這是知道自己造了苦的因,必須接受苦的果,所以一方面能夠心平氣和地接受現實,一方面又能在生活中不敢製造苦的因了。
再進一步,觀滅苦的方法,受苦是因緣法,苦集也是因緣法,既是因緣法,能生必能滅。能做如此觀苦,當下就能避免受與集苦了。若能知苦、知集,就能修道、斷集、滅苦。
由於沒有一樣具體東西叫作滅,所以很難觀照,只有以實踐滅苦之道來產生滅苦的功能。滅苦之道的觀法是時時刻刻注意自己的身口意,是不是與戒定慧的三無漏學相應。常常檢點自己的言行心向,是不是與驕傲、嫉妒、貪欲、怨忿、瞋怒、懷疑等煩惱相應,有則改之,無則避免,那便是在修道了。
修行的初步,是要修行苦集滅道四聖諦法的,唯以大乘菩薩道的觀點來看,那還不夠究竟,因此要超越了四聖諦法,才是徹底的大自在,所以要說︰「無苦集滅道。」這是大菩薩的智慧所證境界,不僅沒有苦受與苦集,連滅苦斷集都不執著了,才是無修無證的無事真人。
無智亦無得
智
「智」的梵語若那(jñāna),在大小乘諸經論中,有許多的類別及其性質。主要是自利利他、斷煩惱、離諸苦的抉擇力。
就原始佛教的立場所說的智,主要是觀苦集滅道四聖諦,對世間有漏之因果及出世間無漏之因果,能夠如實知見。
小乘論書如《阿毘達磨發智論》、《大毘婆沙論》、《成實論》等,說有一智、二智、三智、四智、五智、六智、七智、八智、十智、四十四智、七十七智等。
大乘的《楞伽經》說智有三種︰1.外道凡夫,執著一切諸法之有無者為世間智;2.小乘聖者,虛妄分別自相、同相者為出世間智;3.諸佛菩薩,觀一切諸法不生不滅,離有無二見者為出世間上上智。
《大品般若經》亦謂智有三種︰1.一切智,知諸法總相;2.道種慧(智),知二道乃至無量道門;3.一切種智,能盡知一切諸法的總相、別相。
《雜阿含經》卷十五第三七九經記載佛陀為五比丘初轉法輪︰「當正思惟時,生眼智明覺︰此苦集,此苦滅,此苦滅道跡聖諦,本所未曾聞法。當正思惟時,生眼智明覺。」即是依四聖諦而得法眼淨的意思。
無智亦無得
智慧如果是有,不論其有經驗,有觀念,有看法,有思想,凡以自我為中心者,這就是有漏智,不是真正的智慧。
離開自我中心,就是無漏智,但在小乘聖者就將實證四聖諦的無漏智,認為是真正的智慧。大乘菩薩的解脫自在,既無四聖諦,當然也用不到無漏智這樣東西了。
「得」的觀念,對凡夫來說,未知佛法者,希望求得名利物欲的滿足;初知佛法者,希望得到功德和福報。深知佛法者,希望求得佛法、求得智慧、求得解脫、求得聖果,禪宗的行者,希望求得開悟,明心見性。
小乘佛法有緣覺果及聲聞四果可得,大乘佛法有菩薩果位及佛果位可得。如果為了追求果位而修行,是有為的,得凡夫果,也是有漏果,充其量只能達到小乘聖者果位。發願取證果位,而不是僅為果位修行菩薩道者,就會得到大乘聖果,例如釋迦世尊是為了解脫眾生苦厄而出家修道,目的是度眾生而不是求果位,已證聖果的人只認為那是一個經驗,不會自高自大,不會執著果位當作自我的價值看待。對於果位價值的執著愈來愈輕,而到人我執與法我執斷盡之時,證聖果的位置愈來愈高,所以真正證聖果的人不會把果位當作另一種自我來執著。
對於尚在凡夫位中的眾生而言,佛菩薩一定要告訴他們有聖智聖果可得,是為了勸勉凡夫離生死苦出煩惱網。到了真正得大自在的大解脫時,就發現無智無得,才是佛菩薩的體驗。
觀無智亦無得
因為沒有智慧才產生煩惱,所以要反觀自己,並知道自己有煩惱而沒有智慧。無論是痛苦的煩惱及得意的煩惱,都不是智慧,身體的感覺,如疲倦思休息、病痛思醫藥、飢思食、渴思飲等,都是生理上需要的自然現象,不算是煩惱;為了追求虛榮,追求虛名浮利,而產生貪、瞋、嫉妒等心念時,才算是煩惱。譬如父母無條件撫養教育子女,是天經地義的事,不算是煩惱,如對孩子是為養兒防老,期望過高,過分擔心就會產生煩惱。在日常生活中起心動念時,若有煩惱起,就要問自己︰「我有智慧嗎?」有煩惱的感覺時,也要好好觀察;若有智慧,那是有漏智呢?還是無漏智呢?凡是自我中心在,不論是個別的小我或者是全體宇宙的大我,都是有漏智,應當捨棄我執,便可轉有漏智成無漏智了。
有了無漏智,尚須觀照,是否已經超越了煩惱與智慧的相對觀,若將眾生的煩惱與菩薩的智慧分別看待,取智慧而捨煩惱,懼生死而樂涅槃,那還未曾究竟,當觀煩惱不起,智慧亦無用處,那才是真正的自在解脫,故名為「無智亦無得」。